LINE_ALBUM_112.3.22菸害防制法 新法上路_230323_3 【菸害防制法 新法上路囉!】 📍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及未經審核之加熱菸,違者最高罰新臺幣1萬元 📍擴大禁菸場所: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室內外全面禁止吸菸。 📍未滿20歲不得吸菸,未查驗身分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最高罰25萬元 台中市衛生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