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照護本市長者健康,預防感染社區性肺炎及併發重症,本市提供免費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資格條件為:
(1)設籍本市之60-64歲市民。
(2)設籍本市之55-64歲原住民。
(3)符合前述二項條件之一,且從未接種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者。
(4)疫苗數量有限,開放施打至疫苗用罄為止,欲施打者請攜健保IC卡、身分證至本市各區衛生所施打。
2.自112年10月2日起,65歲以上民眾分階段實施接種,各階段實施順序、對象、疫苗種類詳如下表:
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23價及13價)合約院所名單: 如附件(建議先致電洽詢合約院所是否有庫存再前往施打)
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
| 階段順序 | 實施日期 | 實施對象 | 疫苗種類 |
|---|---|---|---|
| 第一階段 | 112年10月2日起 | 曾接種過PCV13/15且間隔至少1年者*1 | PPV23 |
| 第二階段 | 112年11月27日起 | 從未曾接種過PCV13/15及PPV23者*2 | PCV13 |
| 第三階段 | 112年12月25日起 | 曾經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3 | PCV13 |
|
*1.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可接種1劑PPV23。 高風險對象定義: |
|||
4.疫苗接種原則:
| 65歲以上民眾過往接種史提供 | 65歲以上民眾公費接續接種疫苗 | |
|---|---|---|
| 從未接種過 | PCV13➡PPV23(間隔1年以上) | |
| 65歲後接種 | PPV23 | 間隔1年以上➡PCV13 |
| PCV13/15 | 間隔1年以上*➡PPV23 | |
| PCV13/15+PPV23 | 無須接種 | |
| PPV23+PCV13/15 | 無須接種 | |
| 65歲前接種 | PPV23 | 間隔1年以上➡PCV13 |
| PCV13/15 | 間隔1年以上*➡PPV23 | |
| PPV23+PCV13/15 | 建議待更多價數之新肺炎鏈球菌疫苗上市後再依接種建議接種 | |
| *65歲以上高風險族群接種PCV13/15間隔至少8週後可接種PPV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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