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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管理問題
Q1:食藥署嚴懲不法廠商立場有沒有改變?為何媒體會說「食藥署昨怒罵今護航」?
A1:食藥署對於嚴懲不法廠商,違法產品應全面下架、回收、銷毀之嚴正立場與決心,從未改變,並強調重振食安信心的決心不變,務使不良廠商「不敢」、「不會」也「不能」再從事黑心食品製造。食藥署再次提醒食品業者,應該擔負自身產製及販售安全食品的責任,確保符合食品相關衛生安全之規範,切勿以身試法。
Q2:現在有那些食品不能吃?可以在哪查到?
A2:強冠公司的所有油品,以及使用其油品的下游產品,經查核確認後,已將劣質豬油影響的「問題產品清單」公布於本署網頁,並每日積極更新相關訊息。「問題產品清單」可至下列網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4093#1)查詢相關資訊。
Q3:吃這些劣質油品,到底有沒有風險?
A3:食藥署經過9月5日召開專家會議所獲得的結論,劣質豬油雖可能具有潛在的健康風險,但因關問題油品流入市面時間及民眾攝取量相當有限,是否會造成健康危害,仍需更多科學資料進行評估,目前科學文獻並無直接證據證明,劣質豬油會立即危害人體健康。
Q4:食藥署過去對油品有沒有監測,監測之結果如何?
A4:食藥署及各縣市衛生局近4年來,持續針對市售各類油炸油進行監測,合計檢驗超過5萬件,檢驗結果99%均符合規定。另,現行「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中業已訂有銅、汞、砷、鉛等四種重金屬之限量規定,分別為0.4 ppm、0.05 ppm、0.1 ppm、0.1 ppm,該等限量之制定業已充分考量國人之攝食量及暴露風險。
Q5:餐飲業用油,應該如何做好源頭管理?
A5:購買油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廠商,並建議與廠商簽訂契約,納入可不定期查廠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安法)的相關賠償事項等條文,勿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清的油品。
Q6:檢舉不法食品是否有獎金?
A6: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正後,大幅提高檢舉獎金核撥比率,衛生機關可依查獲案件所處罰金或罰鍰,於5%至10%的一定比例額度內發檢舉獎金,並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以保障檢舉人安全。
Q7:要如何檢舉不法食品?
A7:請檢舉人詳細敘明被檢舉對象之違法情事(如:事情發生時間、地點及經過、廠商名稱或聯絡方式、產品實體或外包裝、販售通路等),向地方衛生局提起,或撥打各縣市政府消保專線1950、各縣市衛生局檢舉專線0800-285-000或食品藥物管理署諮詢專線02-27878200。
Q8:國內食品管理事件分為幾級?
A8:依據食品管理事件對民眾健康之危害,食品管理採一到四級,第一級是「短期食用、立即危害」,第二級為「不符合但無立即危害」,第三級是「攙偽、假冒或標示誇大」,第四級為「標示不符或不完整」。
Q9:以回收油再製成劣質豬油事件,屬於第幾級食品管理事件?
A9:食藥署檢驗強冠公司未精煉的原料油,以及胡信德工廠的廢棄回收油檢體,依檢驗結果並參考國內食品管理分級,以回收油再製成劣質豬油事件為第二級,其檢體之檢驗結果敘述如下:
1.胡信德工廠的廢棄回收油:(1)酸價為2.7~3.0 mg KOH/g fat,高於CNS食用豬脂標準(1.3 mg KOH/g fat)及油炸油之換油標準(2.0 mg KOH/g fat)。(2)苯駢芘含量為0.9~6.6 ppb,有2件檢體高於歐盟食用油脂標準與我國食用油脂企業指引(2 ppb)。
2.強冠公司的原料油:酸價為2.3 mg KOH/g fat,高於CNS食用豬脂標準(1.3 mg KOH/g fat)及油炸油之換油標準(2.0 mg KOH/g fat)。
油品檢驗相關問題
Q10:以回收油再製成劣質豬油,為了解其對健康是否會有危害時,可檢驗那些品項?
A10:劣質豬油已不適合供作食用,如想要進一步了解其是否會有健康危害時,可針對砷、鉛、汞、銅、錫等重金屬、黃麴毒素及苯駢芘[benzo(a)pyrene]等有害物質進行檢驗。相關的檢驗方法可至食藥署網站「劣質豬油事件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4093#1)查詢。
Q11:劣質豬油可以靠檢驗得知嗎?
A11: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2421 N 5069 對於「食用豬脂」之品質有相關之規定,可用來檢驗劣質豬油的關鍵項目包括:不得有異味與酸敗氣味、外觀呈白色至乳黃色、水分及揮發物(% m/m)在0.3以下,以及酸價(mg KOH/g fat)不得高於1.3 mg KOH/g fat等。當上述品質檢驗項目之結果有出現異常時,代表其品質有劣變之可能。
Q12:如何檢測總極性化合物呢?
A12:檢測總極性化合物時,要使用管柱層析,將油品的非極性與極性成分,加以分開後,即可測得極性化合物的含量(%),其定義為100公克油品中含有多少公克的總極性化合物百分比。
Q13:是否有實驗室可檢驗油脂?
A13:國內有經食藥署認證之民間實驗室,可提供油脂檢驗服務,相關資訊請至食藥署網頁「劣質豬油事件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4100)查詢。
Q14:為什麼食藥署選定「酸價」、「總極性物質」等作為劣質豬油的檢驗項目?
A14:為了盡速釐清劣質豬油事件送驗檢體的狀況,食藥署選定油品品質關鍵指標(酸價、總極性物質),以及各界關注的有害物質(重金屬(砷、鉛、汞、銅、錫、鉻)、黃麴毒素、苯駢芘[benzo(a)pyrene])進行檢驗,並於最短時間內完成初步檢驗。未來規劃召集專家學者,共同研商進一步抽驗及檢驗項目事宜。
Q15:劣質豬油都流向哪裡呢?
A15:食藥署與各衛生局,稽查強冠公司的所有油品,以及使用其油品的下游產品,結果經查核確認後,已將劣質豬油影響的「問題產品清單」公布於本署網頁,並每日積極更新相關訊息。「問題產品清單」可至下列網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4093#1)查詢相關資訊。
油品消費訊息
Q16:民眾可利用那些簡單方法辨別劣質油?
A16:如民眾想要利用簡單方式辨別購買之油品是否為劣質油品時,可參考下列步驟:
1.用眼看︰可在日光燈下肉眼觀察,正常液態食用油品的顏色透明清澈,因油品種類不同而呈現微黃至棕色不等程度的深淺色澤,而劣質油普遍顏色較深,且可能有混濁或含懸浮物、沉澱物(初榨油除外)之情形。而固態食用油品則多呈白濁至黃濁且顏色均一之外觀。
2.用手摸︰正常食用油品的黏稠度不高,如用手摸起來,有黏稠或沾黏的現象時,可懷疑油品已劣化。
3.用鼻聞:可在手指滴上油滴後,搓一搓,以手溫讓油滴加熱,這樣更容易讓味道飄散出來。正常食用油品,依種類會有其特有的清香味,如有油耗味、刺鼻味或異於原有風味的情形時,可懷疑油品有劣化或混摻之情形。
Q17:有關網路流傳一些辨識問題油品的訊息,是否可信?
A17:網路流傳簡易辨識問題油品(例如油炸蒜頭是否起泡等)訊息,目前尚無文獻及科學證明其正確性,請消費者若有疑問,請參考本署「劣質豬油事件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4093#1)資訊。
Q18:目前市面上有一些快篩試劑,是否可以買來測驗劣質豬油?
A18:
1.目前市面上的快篩試劑,檢測的項目大多為單一品項,例如油脂老化試紙是用來測試油脂的酸價。總極性物質快速檢測器,則用來量測油脂中總極性物質含量百分比。
2.由於油脂的品質指標項目非常多元,且不肖業者常利用精煉或調整等手法,讓油品的酸價及總極性物質符合規定值,以掩飾劣質油品再製的事實。因此,目前市售快篩試劑的檢驗結果仍無法完全代表油脂品質。
Q19:民眾於選擇或使用油品時的注意事項?
A19:
1.勿買散裝或來路不明之油品。
2.勿重複使用或使用不新鮮油品。
3.做菜時要用排油煙機排煙。
4.減少油炸食品之攝取。
5.減少高溫爆炒或煎炸的食物。
Q20:民眾有沒有可能於一般市面超商買到強冠公司製造的劣質豬油?
A20:強冠公司已被勒令停止製造、加工及販賣產品,食藥署將督導衛生局,持續積極稽查,杜絕違規產品流通。
Q21:若誤買違規油品,應如何處理?
A21:應即刻停止使用違規油品,保留相關購買證明辦理退貨手續,並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可提供諮詢的服務,詳情請參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頁(http://www.cpc.ey.gov.tw/Default.aspx,首頁>主題服務>劣質豬油事件專區)。
Q22:民眾可以在那裡獲得油品種類、特性、製造過程及適用烹調方式的資訊?
A22:食藥署於100年編印「油炸油安全管理簡易手冊」,內容包含油脂種類、特性、製造過程、與其適用烹調方式簡介、油炸油品質變化過程及換油判定依據、油炸油管理相關規範及Q&A等。該手冊現已置於網站(http://www.fda.gov.tw/,首頁>出版品>圖書)供業者與民眾直接下載參考使用。
劣質豬油事件Q&A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07
- 發布日期: 2016-05-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大里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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