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在接受癌症等疾病治療時,可能面臨導致絕育或不孕之醫療處置,然而,隨著現代醫療進步,有越來越多罹病者能因及時發現與治療,而戰勝疾病並重返生活。以癌症為例,因及早發現與治療大幅提升了存活率,讓癌症病友能更積極規劃罹癌後的人生。
鑑於部分癌症治療過程將對生育能力造成無法回復之影響,當年輕癌症患者得知自己可能因治療而失去生育能力時,心理上的衝擊往往是巨大的,若能夠在接受治療前瞭解自己的狀況和需求,先採取合適的生育保存對策,等完成癌症治療後,可依據個人身體狀況,規劃未來的生育計畫,讓年輕癌友也可以達成為人父母的願望。
(一)本市補助對象為年齡45歲(含)以下之全癌別罹癌市民;國健署方案係補助年齡18歲(含)以上至40歲(含)以下特定癌別(乳癌及血液癌)國民。
(二)本市補助計畫可於全國經衛生福利部評核通過效期內之人工生殖機構執行(本市計14家);國健署方案係通過癌症診療品質認證醫院,且與國健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本市計5家: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臺中榮民總醫院、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台中慈濟醫院及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童綜合醫院)。
(三)本市補助方式係由民眾於施行凍卵/凍精療程後,自行備妥申請文件向本局申請,且不得與國健署方案重複申領。

Facebook
Twitter
LINE